讲起劳务派遣,很多人第一印象就是不公平,在很多人眼里,劳务派遣工都是受到与正式工不一样的待遇,总是被企业剥削他们的利益。其实不然,剥削劳务派遣工利益的是黑中介,而一般正式的劳务派遣公司是要按照规章制度来办事的。
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第一步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就有很多的规定,对于劳务派遣行业也是如此。签订劳动合同一般都有它的期限,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主要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对此,国家做出以下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劳动报酬不是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动者,而是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后,再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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