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由职业、个体户等这些没有固定劳动关系的群体能买医保吗?
根据新社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异地看病,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根据新社保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异地就医者可直接在当地报销。
3、哪些费用可以从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新社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根据第三十条规定如下: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说明: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4、工作变动,医保关系咋整?
新社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积计算。如某人在深圳工作5年,后因个人原因回家乡辽宁工作,其在深圳购买的5年医保可转入故乡辽宁,并把这5年算在缴费年限累计里面。